南昌一商贩被判3年罚68万!只因在卤菜中加了这2样东西!
南昌一商贩被判3年罚68万!只因在卤菜中加了这2样东西!近日,南昌市一家小吃店的老板因在卤菜中添加了过量的食品添加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款68万元。据了解,这名商贩为了提高卤菜的口感和保质期,竟然在卤菜中加入了工业用亚硝酸钠和硼砂。这两种物质对人体健康极为有害,长期食用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诸如酱鸭、鸭头、鸭舌
鸭掌、腊肉等
卤制熟食、腊制品
在添加山梨酸、亚硝酸盐等防腐剂之后
不仅能够延长食品的货架期
而且还能让这类腌制肉类
看上去色泽鲜艳、肉质鲜嫩,口感更佳
不过
像这两种添加剂
一旦在食物中超量使用
摄入人体后将成为致癌物。
不仅可能影响
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
严重的还会引发
呼吸衰竭令人中毒身亡
判决
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万承鑫酒店特色菜商行”负责人万某武,以及食品加工作坊负责人胡某作出一审判决,他们均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构成犯罪,被法院一审判处实刑并处罚金。
无证小作坊炮制卤味熟食
2024年12月9日,南昌人万某武以4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在墩子塘菜场成立了“东湖区万承鑫酒店特色菜商行”,专门从事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业务。
2024年12月21日,万某武又注资5万元人民币,在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肉联厂肉食品市场内成立了“南昌市青云谱区万承鑫酒店特色原料商行”,同样进行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
实际上,这两家所谓的南昌“特色菜”商行所对外零售、批发的鸭舌、腊肉、鸭掌(半成品)、无骨鸭掌(半成品)、鸭舌、礼正酱鸭、鸭头、鸭掌等8个品种,都是从位于青山湖区罗家镇胡坊村五组234号的加工小作坊炮制的。
这家专门向万某武的两家特色菜商行供应卤制熟食品的小作坊,既无卫生许可证,也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
也就是说,从这家无证小作坊流出的酱鸭、鸭头、鸭舌、鸭掌等卤味在进入万某武经营的特色菜商行后,不仅可能从墩子塘菜场、肉联厂食品市场通过批发、零售的方式进入南昌人餐桌,而且还可能去往各地餐饮餐馆、食堂。
添加剂“山梨酸”最大超标24倍
2024年5月10日,公安机关对万某武名下两家特色菜商行及胡某的加工小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大量尚未销售的卤味熟食成品、半成品,其价值约为人民币。
5元。
公安机关当即封存,并送往相关机构检测。
经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抽样的鸭舌、腊肉、鸭掌(半成品)、无骨鸭掌(腌制)半成品、鸭舌、礼正酱鸭、鸭头、鸭掌等8个品种中添加剂“山梨酸”含量分别为0.766g/kg、1.91g/kg、0.678g/kg、1.12g/kg、1.16g/kg、0.993g/kg、1.29g/kg、0.520g/kg,均严重超出“≤0.075g/kg”的国家标准。
其中,腊肉中“山梨酸”超出国家标准的24倍。
鸭头中“山梨酸”超标16.2倍。
即便是被验出“山梨酸”含量相对较少的鸭掌,也是超标5.93倍。
此外,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结果显示,送检鸭舌、鸭掌(半成品)、鸭舌、礼正酱鸭、鸭头等5个品种的食品中“亚硝酸盐”残留量分别为140mg/kg、130mg/kg、94mg/kg、160mg/kg、300mg/kg,均严重超出“≤30mg/kg”的国家标准。特别是鸭头中的“亚硝酸盐”含量竟然超出国家标准的9倍之多,酱鸭中“亚硝酸盐”含量也是国家标准的4.33倍。
商行老板因非法炮制卤制熟食
获刑三年
法院一审认为,万某武、胡某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其中万某武生产、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1元,胡某生产、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万某武系主犯,胡某为从犯。
据此,2024年12月8日,青山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万某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八万元。
胡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
南昌一商贩被判3年罚68万!只因在卤菜中加了这2样东西!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学会辨别食品的安全性,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